随着民政部《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的启用,婚姻当事人法律观念、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失信行为明显减少,逐步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为继续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民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坚持以依法登记为原则,以培训、审查、宣传为主要手段,持续开展诚信建设工作,营造婚姻诚信良好氛围,始终做到将诚信贯穿婚姻登记中。
抓学习,掌握政策法规。婚姻登记处利用每周五下午的时间,认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通过读文件,讨论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提升学习的效率,有力促进全体婚姻登记员,做到熟悉政策、熟练操作。进一步做好诚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通过设置提示牌、利用电子屏每天滚动宣传、散发宣传单、微信平台等有效载体,将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行为和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措施进行宣传,在婚姻登记处办公场所营造婚姻登记诚信建设氛围,提高婚姻登记当事人诚信意识。
抓行为,纳入诚信管理。一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二是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三是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四是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对婚姻登记当事人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婚姻登记机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管理。
今年以来,民乐县民政局充分利用2月14日、5月20日、七夕节等特殊日子,组织开展婚姻登记信用宣传,宣传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虚假声明,将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严重失信行为将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及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等多项惩戒,用实际行动加大信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是民乐县民政局落实“三抓三促”行动,推进我县婚俗改革、传承发扬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新风尚、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促进我县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进一步体现了我县广大民政工作者为民服务、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
作者:王玉珍
编辑:张兴道
二审:赵小康
终审:张克亮
总编: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