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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周惠 通讯员 薛寒)“如何把控环境污染罪的适用范围?”“如何准确认定环境污染罪?”近日,确山县人民检察院“红润确检”大讲堂第三期开课,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主任张琳以《浅析污染环境罪》为题为全体干警授课。
授课人张琳曾获评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她围绕环境污染罪的罪名分析和罪名认定问题两个方面,结合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的司法解释,给大家进行了细致讲解,并以丰富详实的实践案例,阐释了环境污染罪的司法实践意义。
“此次培训内容非常契合检察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性,对我们今后环境资源相关检察业务提供了明确方向。”“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全面学习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方位提升岗位素能。”培训结束后,干警们纷纷交流听课感想。
“红润确检”大讲堂是该院检察文化品牌“红润确检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班子成员带头讲、部门负责人主动讲、鼓励业务骨干讲、邀请专家教授讲等方式,提升检察干警履职能力素质,加强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编辑: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