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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阿融媒收集编辑:东阿融媒
12月13日,东阿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处罚一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违法人员曾某某。
12月11日,东阿县公安局鱼山派出所民辅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曾某某的银行卡有帮信嫌疑。经侦查,曾某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归还贷款,在微信群里看到一则个人办理贷款的信息,曾某某添加了其好友,通过微信通话咨询在网上能不能理贷款,对方声称只需要将曾某某的银行账户流水包装一下就能发放贷款。曾某某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安排,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通过邮寄的形式发给对方。对方通过曾某某的银行卡刷资金8654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曾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