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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城公安收集编辑:青城公安
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或者帮助其提取几笔现金
就能从中轻松赚到“好处费”?
注意!
这不是发财的门路
而是犯罪的道路
9月1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快侦快破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嫌疑人1名。
8月31日,分局刑侦大队民辅警在工作中发现闫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不得将个人银行账户出借、出租、售卖的情况下,主动联系他人,将本人银行账户交由他人用于涉诈资金流转,并帮助他人取现涉诈资金22万余元。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闫某某通过某兼职平台看到有人在找“代收”,添加对方微信后了解到,所谓代收,就是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资金后再进行取现,一张银行卡每取现3-5万,便可赚取佣金1千元。
“嘿!这个工作如此简单,收益还挺高!”手头本就拮据的闫某某心动了,当即干起了“代收”。闫某某明知对方转入自己银行卡的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仍然向对方提供三张银行卡用于转出资金并从中获利4000余元。专案组循线追踪、连夜蹲守,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抓获归案。面对确凿的证据,闫某某对其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闫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安全投所,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