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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民生新闻收集编辑:江西民生新闻
江西民生新闻讯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从2024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调整旨在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据通知,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区域如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等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二类区域如新建区、南昌县等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一类区域低100元和2元。三类区域则更低。
此次调整是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以及企业工资指导线等因素进行的,旨在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江西省政府要求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同时,也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职工诉求,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促进企业与职工共同发展。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生活水平,同时也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