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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际仲裁院的设立、金融仲裁规则出台等工作的有关情况。
为充分发挥仲裁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威海仲裁委员会在经开区智慧谷法治服务区设立威海国际仲裁院,聘任知名国际仲裁专家刘克江为威海国际仲裁院院长。同时,威海仲裁委员会还增聘了专家仲裁员,修订了《仲裁规则》。
威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党组书记倪国良表示,针对知识产权、海洋、建筑等专业领域,威海仲裁委员会共增聘了133名仲裁员。修订仲裁规则,新增威海国际仲裁院机构设置和管辖条款,规定威海国际仲裁院是本会设立的专业仲裁院;仲裁协议约定的机构是威海国际仲裁院的,视为选定本会;去除了代理人的数量限制;修改首席仲裁员的选定方式;明确网上开庭审理方式;专章修订“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别规定”。
威海仲裁委员会还出台了金融仲裁规则,修订了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行为规范。
倪国良表示,《威海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是《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特别规则,主要围绕着“快”字进行制度设计。大幅提高独任(一人)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标的额,提高至不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缩短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与现行的期限相比分别缩短二天、五天;缩短当事人答辩、反请求的期限,与现行的期限相比分别缩短二日、五日;大幅缩短审理期限,将独任(一人)仲裁庭、合议(三人)仲裁庭的审理期限均提高了两个月的效率;扩大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将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也纳入到可以电子送达的范围中。
来源:威海新闻 审核:王佳鑫 签发:周长亮
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