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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于静波
近日,榆树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检察院支持起诉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榆树法院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刑事、民事、行政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07年,张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凤,但好景不长,婚后二人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2014年,二人在榆树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约定小凤由王先生抚养;同年年底,二人签订协议,小凤变更为由张女士抚养,王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2017年,二人再次因小凤抚养权的问题发生分歧,调解后双方签订《变更子女抚养权关系协议》,约定将小凤抚养权变更为王先生抚养,张女士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但事情并未结束,张女士再次想变更小凤的抚养权,遂将王先生起诉至榆树法院,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少年法庭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少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伤害,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双方的纠纷。最终该案成功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孩子由张女士抚养,王先生每月按时支付小凤抚养费。
榆树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下一步,榆树法院将广泛联合学校、妇联、民政、公安、检察等多部门,温情、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