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提升厦门市法治环境,助推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厦门中院向全院干警及家属发出以下倡议:
一、弘扬正气,做道德风尚的传承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敢于向一切不文明的行为说“不”,自觉在社会生活和新媒体平台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要以友爱促和睦、以友好促和美、以友善促和谐,以崇德、积德的共同行为,引领时代新风尚。
二、从我做起,做文明创建的示范者。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规章制度,热心公益事业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公共意识、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公共行为,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说脏话粗话、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违章驾车、不乱停车辆。
三、传播文明,做平安建设的共创者。广大干警要自觉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自觉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自觉践行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自觉践行以正直无私、谦虚谨慎、团结友爱、勤奋奉献、言行一致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推动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共建文明城市。
四、齐心协力,做法治建设的普法者。拓展普法广度和深度,发挥法治文化街区等作用,营造良好普法宣传氛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懂法知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崇尚科学,拒绝邪教,珍爱生命。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文明城市的成功创建保驾护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