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苞正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
未成年人承载着每个家庭的希望,寄托着社会的未来。近年来,合肥市检察院和法院多措并举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以司法力量凝聚社会合力,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500余份《家庭教育告知书》改善未成年人家庭成长氛围
在包河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里,有一面“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锦旗,送锦旗的是一对原本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诉上法院的夫妻。
两人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不断。女方起诉离婚,坚决要求孩子抚养权,男方也毫不退让。在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和亲属甚至爆发了“抢孩子大战”。
考虑到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主动采取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除了当庭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在庭后还深入孩子所在学校和班主任老师了解孩子的接送、教育等情况,在孩子平时的居住地,走访居委会和邻居调查孩子的家庭照顾情况。
秉持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理念,最终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因为对调解结果很满意,双方都选择给包河法院送锦旗致谢。
2022年,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包河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汇聚检察院、妇联、关工委等各界专业力量,并聘任家庭教育专家、专业心理咨询师担任特邀调解员,针对性给予家庭教育指导,加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包河区人民法院未审庭副庭长赵亮透露,“今年以来,包河区人民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告知书》50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36次。”
教育为主、惩教结合以法律温情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少年家事工作是包河法院的工作重点之一。2006年起,包河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合肥市所属各市辖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08年起,该院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
未审庭成立以来,该院一直积极探索少年审判和家事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全方位、全流程做好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全面贯彻庭前温情陪护制度和社会调查制度,采用圆桌审判、客厅式调解、引入“合适成年人到场”等方式,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调查指引、社会调查操作规程,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犯罪记录封存,彰显‘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除了涉未案件审判,未审庭还承担着判后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能,运用联动回访考察手段,建立详细的帮教档案,会同社区矫正部门、共青团召开“缓刑少年帮教会”,开设高墙内的法律讲堂,尽力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1+N”社会支持体系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
2022年,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服务水平,合肥市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完成“合肥市苞正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的实体化注册,系全国唯一一家由检察机关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实体化注册运营的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可以承担“司法服务、一站式办案、法治宣教、检学研一体”四大功能。
苞正服务中心总面积400多平方米,通过孵化、培育或链接社会组织,能够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评测、合适成年人到场、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等各项基本任务,同时可结合“六大保护”需求,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不良行为干预、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
合肥市检察院制定了“三步工作法”,由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及未成年人的服务需求,向苞正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后,根据不同需求,分流派单,及时转介到相关组织机构、职能部门提供专业服务。同时,服务中心全程进行跟踪督导,确保转介服务及时落实见效。
“今年以来,苞正服务中心在流转案件时,通过我们引入的专业司法社工,累计帮教40余名孩子,帮教效果良好,被帮教孩子家长都十分认可我们的工作。”合肥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娟介绍。
依托苞正服务中心,合肥市检察院发挥“监察机关主导、政府保障协调、社会多方联动”三方面的作用,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社区、政府、社会组织等N个保护维度为基础的“1+N”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对未成年人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
同时,合肥市检察院还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10家单位签未成年人保护框架协议,着力构建起涵盖少年警务、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社会支持体系,对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形成联动、闭环管理制度。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朱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