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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莘县融媒收集编辑:莘县融媒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月20日起,十八里铺镇综治办联合交警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治理行动。
在执勤过程中,执勤人员发现绝大部分骑乘者安全意识较高,能够自觉做到佩戴头盔,但仍有一定数量未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而“出门着急”“忘带了”“在筐子里没戴”“速度不快”“不远”等成为不少村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理由。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执勤人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下一步,十八里铺镇综治办将联合交警队继续加大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力度,同时会定期对一些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