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深入推进全市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于10月13日上午在汾阳市召开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支队长沈广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支队长龙维超、程琦、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2名法律顾问、各大队大队长、法制员及辅助执法文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龙维超副支队长介绍了召开此次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的背景及筹备情况,汾阳大队大队长王云林围绕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观看了由汾阳大队精心制作的消防监督执法流程规范化视频,听取了汾阳大队针对消防执法案卷常见问题进行的剖析讲解及新的监督执法系统规范录入流程,两名法律顾问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为与会人员进行了授课。支队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消防执法案卷常见问题解析》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供参考学习。
沈广庭支队长充分肯定了此次会议的前期筹备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就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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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深刻领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是党和国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重大战略目标和工作要求。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将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工作全局中谋划推进,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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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要增强知识不足、本领不足、能力不足的紧迫感和学习业务知识的主动性。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执法业务学习培训机制,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进一步规范提高队伍执法流程和实体监管水平。
03
三要强化执法监督
要通过加大内部外部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规范消防执法案件办理程序,对于体外循环、超期办理、违规作废项目等案件,要强化责任调查和执法过错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高压态势杜绝执法随意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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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执法中要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注重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主消除火灾隐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的消防安全保障。
来源:吕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