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与精河县公安局联合行动,执结一起欠款纠纷。
民警通过“四查”仍找不到被执行人金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金某无固定职业、无固定居所,给执行局办案带来很大难度。
执行局干警经多方打听,未发现任何线索。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青河县人民法院在青河公安的协助下,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执行干警驱车360多公里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法对其进行拘传。(通讯员 巴特克西克·杜格尔加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