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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年来,酒泉市敦煌市人民法院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创新思路,充分发挥职能,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在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李某与刘某于2020年6月在敦煌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母亲李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初期,刘某均能按时支付抚养费,后刘某在外地打工,双方因抚养费及探视权问题产生矛盾,刘某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李某遂诉至敦煌市人民法院。
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孩子生病急需治疗,便及时与刘某联系,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刘某得知孩子生病后,立即支付了部分拖欠抚养费,并与李某协商一起带孩子去外地治疗。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对今后如何支付孩子抚养费达成了一致意见,矛盾成功化解。
今年以来,敦煌市人民法院已依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2份,家庭教育随案附信18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家庭教育、子女养育问题发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敦煌市人民法院法官还积极走进学校为学生上法治课。法官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方面入手,解读法律条文,讲解典型案例、开展有奖问答,引导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同时,邀请敦煌艺术旅游中专师生参与法院开放日活动,师生参观诉讼服务大厅、旁听庭审,感受司法威严。 (褚雯婕)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