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筷不洗罚款10元、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近日,四川省普格县一份加盖公章的《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引发广泛关注。11月14日下午,普格县委宣传部回应奔流新闻记者,正在调查核实。
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份《新农村美丽乡村行动人居环境罚款标准》涉及地点包括:厨房、卫生间、客厅、卧室、院坝、入户路共6项,罚款项目多达14项,罚款金额3元至20元不等。
与厨房有关的罚款有3项:碗筷不洗罚款10元,摆放不整齐罚款10元、5元、3元,蹲地用餐罚款20元;
卫生间罚款1项:脏乱差罚款20元;
客厅罚款3项:摆放凌乱罚款10元、5元、3元,地面不清扫罚款10元,沙发茶几脏乱差罚款10元、5元、3元;
卧室罚款3项:衣服不整齐罚款10元、5元、3元,被子未叠放罚款10元,四件套未清洗罚款10元、5元、3元;
院坝罚款3项:门前堆放杂物、粪便罚款10元、5元、3元,窗台摆放杂物罚款10元、5元、3元,室内室外蜘蛛网“5元一处”;
入户路罚款1项:房前屋后明显白色垃圾,罚款10元、5元、3元。
该《标准》倒数第二栏特别注明:“经罚款后仍不整改,第二次检查到罚款翻倍”,最后加盖有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的红色印章。
11月14日下午,普格县普基镇新农村一位村民向奔流新闻记者证实“确有其事”。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具体罚款标准我没有看到,是娃他爹去镇里开完会回来说的,像衣服不整齐、蹲在地上吃饭等都要罚款,我们农村有几个人会天天注意这些细节啊?”
普格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天我们接到了很多反映这个问题的电话,具体情况我们不了解,我可以提供镇政府的电话,你向他们咨询。”随后,记者拨打这名工作人员提供的普基镇政府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事的调查情况我不了解,采访的话得先跟普格县委宣传部联系。”
普格县委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我们正在与镇上和村上进行核实,调查结果会统一公布。”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武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