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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阳检察收集编辑:南阳检察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院“大抓业务培训大兴调研之风”要求,做强新时代刑事检察,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和水平,近日,南阳市检察院组织宛城、唐河、桐柏、社旗、方城、南召县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干警,对方城县法院开庭审理的张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跟庭观摩评议。方城县院检察长郭潜等参加跟庭观摩。
方城县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官郭航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为便于法庭查明犯罪事实和全面了解证据情况,承办人采取分组示证的方式,对证据进行了排列组合重新构建,真实还原了被告受贿的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指控效果。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和辩护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就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了深入人心的法庭教育。张某某对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在方城县检察院会议室组织对出庭情况进行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出庭形象好、庭审控制能力强,指控犯罪有力。同时,对庭审中存在的普通话使用不标准、宣读起诉书不规范、法庭讯问有效性不够强等不足之处,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评议后还对职务犯罪自首认定的证据标准、法定减轻情节的适用等法律应用进行广泛交流,为下一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自首问题统一了思想。
市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梁清江指出,观摩庭审和庭后评议是提升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和检察监督质效的有效方式,有利于促进公诉人业务水平的提高,各基层院职务犯罪审查起诉部门要认真落实《市院职务犯罪案件跟庭观摩评议工作办法》,对公诉人的出庭质量进行动态监督,以听促学、以评代训、以议代赛,切实加强检察官之间的学习交流,营造重业务、促质效的良好氛围。(供稿:青江 宇堂 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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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邱文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