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培训成果的通知》工作以来,根据总队工作要求,兰州支队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专项熟悉测试与演练工作。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培训成果转化工作,抽调参加过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培训班人员与业务骨干人员,成立专项课题专班,在全市范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汇编》、《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及训练设施图册》、《重点单位熟悉演练程序》理论授课,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编队建设指南》组建不少于4个消防站(含1个中心消防站)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编队各1支,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战演练11家、高层建筑实战演练8家、建筑消防设施测试120余项,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紧贴实战化测试与演练,应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综合实战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成立专项课题专班,巩固深化培训成果。支队高度重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培训成果转化工作,抽调参加过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培训班人员与业务骨干人员,成立专项课题专班,充分发挥师资骨干“传帮带”作用,在全市范围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技术汇编》、《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及训练设施图册》、《重点单位熟悉演练程序》理论授课,选择辖区代表性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开展现场实地教学,重点开展建筑结构辨识、疏散救人途径、消防供水方式、消防设施应用、车辆装备操作、实战应用技术和战法等专业理论培训和实操实训,吸收、深化、巩固理论授课成果,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处置的理论根基得到极大稳固。
理论与实操相结合,深化技术战法研究。支队在普及基础理论的同时,紧贴支队车辆器材装备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聚焦难点堵点,激发全体指战员积极性,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扑救专题研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实地熟悉调研、装备效能测试、灭火技术检证、安全风险评估等措施,系统梳理灭火救援难点和安全风险。在日常操课训练中,深入开展侦察通信、登高救人、搜索疏散、分隔防控、阵地设置、防烟排烟、高层和远距离供水,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应用等针对性技战术训练,全面提升队伍专业指挥和科学处置能力。
开展实地熟悉测试,建档立册摸清底数。支队针对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熟悉测试,深化培训成果运用,全面熟悉掌握建筑防火分区、防排烟分隔、消防给水供电、疏散路径、登高操作场地、消防救援设施等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建筑结构、功能分区、设防理念、消防设施设置和物业管理单位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结合车辆装备实际,开展高层接力供水、举高车辅助供水等高层供水实战操法应用,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开展消防泵供水、竖向分区水泵接合器直接供水,100米以下高层多途径水带铺设、高层建筑外立面火灾扑救战法、单元式高层建筑火灾扑救战法、防烟楼梯间搜救与紧急撤离等战术战法实战应用30余次,有效加深指战员“中低区灭火、高位阻截、重点设防”战术理念实战转化效果,通过对高层建筑火灾外立面控火、内部烟气封控、搜救撤离、多途径供水及固定消防设施联用等专项训练,达到快速有效控制火灾的目的,全面提升固定设施和车辆装备最大效能。
组建专业救援编队,建强专业救援力量。支队结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编队建设指南》,综合总队《关于优化重组专业队伍的通知》,按照“平时分散执勤、战时编成出动”的建队模式,组建支队级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编队1支,力量不少于4个消防站,由建兰路站(中心站)、龚家湾站、彭家坪站、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通信保障分队等力量组成;组建支队级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编队1支,依托城关大队组建,由东岗站(中心站)、广场站、盐场站、拱星墩站、碧桂园站、重型机械工程救援大队、通信保障分队等力量组成。通过分析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编队车辆配置要求,结合支队车辆、装备、人员实际,按照编队技术需求与处置要求,基本完成职责分工、单元划分、协同作战、整建制拉动等能力目标建设,高效推动了全市灭火救援专业处置队伍能力建设工作。
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强化实战打赢能力。支队结合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建设情况,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和高层建筑火灾特点,结合现有车辆装备器材,瞄准处置难点,紧贴实战开展验证性拉动演练。演练中从难从严设置演练科目,立足实战临机导调,加强开展火情侦察、指挥通信、疏散救人、破拆排烟、举高作业、供水供液、安全管控、人员定位等全流程、全要素、全科目内容,坚持“固移结合、以固为主”的原则,强化固定消防设施的实战运用,侧重开展高层建筑登高救人、供水灭火和外立面控火,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搜救、分区设防、堵截控火等实战科目,突出练指挥、练协同、练处置、练保障,全面提升队伍综合处置能力。支队选择城关区鸿运金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安宁区吾悦广场、西固区金城中心4个地标型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辖区代表性的高层建筑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实战演练11次、高层建筑实战演练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