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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发布收集编辑:达州发布
1月5日,从达州市公安局获悉,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达州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如下:
通川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朝阳街道、凤西街道、凤北街道、复兴镇、双龙镇、东岳镇、罗江镇、蒲家镇、磐石镇;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杨柳街道、翠屏街道、明月江街道、百节镇;达州高新区斌郎街道、石板街道、河市镇、幺塘乡。
在以上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有关部门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