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创城指挥部督查组实地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部门、街道:
9月14日,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实地督查组对市北区辖区内主次干道、各种围挡等区域公益广告是否有“典范”字样进行实地督查,除登州路、延安一路、连云港路、徐州北路未发现“典范”字样外,内蒙古路、沧口路、热河路、辽宁路、威海路、延安路、哈尔滨路、劲松四路、台柳路、同安路、福州路、山东路、重庆南路、人民路、瑞昌路、环湾路均发现围挡、公交车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附件1)。请责任单位针对(青文创督〔2023〕471号)反馈问题迅速按区文明办整改要求进行整治,全面排查整改同类型问题,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彻底。
请相关单位完成整治后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按《督查问题整改反馈要求》(附件2)上报,并将文件命名为“期数+责任单位+督查通报第X期问题整改情况”,于9月18日17:30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北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导组”。若问题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请于9月15日09:30前电话说明并通过金宏书面反馈,说明理由及本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超时未按要求反馈,视为认同。
附件:1.9月14日市督查组实地检查问题责任清单
2.督查问题整改反馈要求
区创城督导组联系电话:87073067
附件1:
9月14日市督查组实地检查问题责任清单
一、内蒙古路沿线
1. 内蒙古路28号旁空地围挡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大港街道
二、沧口路沿线
1. 潍县路308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即墨路街道
三、热河路沿线
1. 热河路71号道路两侧道旗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辽宁路街道
四、辽宁路沿线
1. 辽宁路218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辽宁路街道
2. 利津路2路公交站多处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大港街道
3. 辽宁路61号前无站牌的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台东街道
五、中建第四工程局承建人和路旧城改造B、C项目周边
1. 台东一路/威海路路口处工地围挡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辽宁路街道
2. 郭口路/威海路路口处迪信通门前工地围挡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登州路街道
3. 人和路旧城改造B、C项目周边多处工地围挡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登州路街道
六、延安路沿线
1. 延安路尖山路15路公交车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延安路街道
2. 十五大街市场旁围挡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延安路街道
3. 延安路/通山路路口空地围挡多处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延安路街道
4. 丹山路/延安路路口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登州路街道
七、威海路沿线
1. 威海路步行街天桥下方施工围挡存在多处“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台东街道
2. 威海路201号旁围挡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台东路街道
八、哈尔滨路沿线
1. 哈尔滨路41号马路对面围挡公益广告上有“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敦化路街道
2. 抚顺路果品批发市场入口处公益广告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敦化路街道
3. 东莞路(哈尔滨路南侧)公交站公益广告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敦化路街道
4.青岛市交通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技术中心西侧有多处公益广告围挡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辽源路街道
5. 哈尔滨路/清江路386路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双山街道、海伦路街道
6. 东莞路(哈尔滨路北侧)3路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海伦路街道
九、劲松四路沿线
1. 劲松四路/同和路东南侧沿线多处围挡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浮山新区街道
十、台柳路沿线
1. 台柳路138号青岛房产学校门口处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海伦路街道
十一、同安路沿线
1. 湖光山色北门门口处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浮山新区街道
2. 同乐三路381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浮山新区街道
3. 同安路奉天惠旁边浮山后六小区广场旁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浮山新区街道
4. 同安路/同安二路路口、第65中学南门对面多处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浮山新区街道
十二、福州路沿线
1.福州北路两侧(政法公寓旁)灯杆道旗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辽源路街道
十三、山东路沿线
1. 山东路鞍山路19路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敦化路街道
2. 鞍山路以北,山东路沿线道路两侧多处道旗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海伦路街道、阜新路街道
十四、重庆南路沿线
1. 重庆南路鞍山二路①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阜新路街道
十五、人民路沿线
1. 嘉定路1路公交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四方路街道
2. 北岭人民路30路公交车站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四方街道
十六、瑞昌路沿线
1. 瑞昌路166号旁空地围挡公益广告存在“典范”字样。责任单位:湖岛街道
十七、环湾路沿线发现存在“典范”字样公益广告,但因车速快、车流大、无法拍照。责任单位:湖岛街道、兴隆路街道
附件2:
督查问题整改反馈要求
《9月14日市督查组实地检查问题责任清单》中所列的具体问题(注意:问题序号及内容均应与《9月14日市督查组实地检查问题责任清单》一致)
责任单位:xxxxx
整改前照片(《实地检查情况反馈》中照片) | 整改后 | 整改后照片(如问题为多张照片可复制表格,确保一张问题照片对应一张整改后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