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安法院文祠法庭、凤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凤凰镇司法所、基层村委会多方联合,对近期该区域若干案件进行集中调解,成功促成诉前和解案件3宗,涉及金额261668元,诉前调解成效显著。
原告林某浩与被告林某江是亲友,2021年9月份因家中扩大茶叶制作加工急需资金,林某江向原告林某浩借款2万元,并承诺1年内还清。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林某浩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一纸诉状将林某江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接案后,考虑到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双方均居住在凤凰镇,且原为亲友关系,有较大的调解空间,遂将该案委托至凤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林某江,但林某江在表示其暂无履行能力后便消极应对。面对眼前这棘手的情况,调解员多方尝试,在被告所在村网格员、村干部的帮助下,与被告父母取得了联系。在父母的劝说下,林某江终于同意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到潮安法院凤凰镇网上巡回法庭现场进行协商。
在巡回法庭现场,法官细致讲解了该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向被告林某江释明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法律后果,调解员与村干部也针对被告的实际经济情况与原告进行沟通。最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的调解,被告表示愿意分期付还,原告在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后,同意其分期付还方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调解员、村干部的见证下,当场签定了调解协议,并在第二天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当天,文祠法庭还对另外两宗案件进行司法确认。两宗案件的被告为同一人,由于受之前疫情影响,被告所经营KTV出现了周期性困难,分别欠两原告借款1万元及货款14万元,因暂时无法一次性付还而被起诉。经过承办法官及调解员的积极协调,两原告均考虑到疫情冲击下部分产业的周期性困难,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各方当事人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两宗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今年来,潮安法院文祠法庭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以巡回法庭为中枢,联合各基层解纷单位,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将司法服务“窗口”移至最前沿,为基层老百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节约诉讼成本,也让司法为民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