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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说气话辞退员工,公司被判赔7.2万元:近日,上海市总工会发布一则案例。雷某在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任销售员,2021年7月30日,该公司总经理因与雷某就劳动合同解除问题产生争执,称雷某不用来上班了。之后雷某未来上班,公司以其旷工为由将其辞退。雷某提交了与总经理谈话的录音证据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得到仲裁委支持。公司认为,总经理说的是气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总经理谈话的表述,可反映其意在解除与雷某的劳动合同,公司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解除雷某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722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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