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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聊城广电融媒收集编辑:聊城广电融媒
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作为一项易反复、需常态治理的长期工作
在整治过程中难免会遇到
当事人不理解、质疑、甚至发生冲突的情况
“张 静 博 工 作 法”
“交警执法的目的是改掉交通参与者的不良习惯,通过观看身边惨烈的交通事故视频,以视觉震撼提高骑乘者认知,可能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
张静博以市医院路口为试点,依托“智慧劝导”手机APP,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群众推出“2选1执法套餐”,即当事人自选“观看10分钟警示教育视频”或“罚款20元”的被处罚方式。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聊城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张静博头盔劝导工作法”
用执法“温暖”赢得了群众“点赞”
行动中,执勤民辅警在路口设立查纠点,严查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在查处过程中,民警让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缴纳20元罚款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中自主选择一种方式接受处罚。
(部分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选择进入交管服务站观看交通事故案例短片)
“我有安全头盔,就是今天出门太急忘戴了,看着这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今后出门我一定会随时戴上安全头盔。”“我觉得这种方式很特别,比起罚款,这种血淋淋的事实摆在我眼前,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它更能让人长记性,我以后会戴好头盔”,看完短片后的驾驶人纷纷向民警承诺。
在试行当日,未戴头盔的52名群众中有4人自主选择观看视频,观看后纷纷表示“比起罚款,这种血淋淋的事实更能让人长记性,以后会戴好头盔”。2选1执法套餐从意识根源上杜绝不戴头盔的侥幸心理,在提高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的同时,让群众体会到执法“温暖”。当前,这项工作正在全市推广。
来源:聊城交警公共关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