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赵晓雯
10月29日记者获悉,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处理一起品牌手表退货投诉案例。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表、首饰等贵重物品时最好进行试戴,并提前了解该商品退换货相关事宜,确定没有问题后再进行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高青县某消费者反映其近期在某商场的品牌手表专柜消费一千元购买一款手表,因为佩戴者戴着不合适,其立即前往专柜退货退款,但遭到售货人员的明确拒绝,该消费者认为商家做法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商家尽快为其进行退货退款。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因为当时售卖手表的工作人员未给消费者讲解清楚,消费者返回退货时,售货人员恰好是换班时间,处理的工作人员并非是售卖手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误差,造成消费者的二次误解。经过执法人员多次与专柜负责人沟通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进行退货退款,并向消费者致歉,表示今后加强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消费者对处理过程和结果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据此,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退货退款。
消费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时,要选择正规商家。选择信誉度较高、经营资质齐全、商品质量保障较好、售后制度完善的平台或实体商家;科学理性消费。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可以货比三家,谨防商家的先涨后降、货不对款等虚假宣传和虚假折扣;留存消费凭证。消费后要及时索要消费票据、留存支付记录、宣传彩页等消费证据,并与商家明确退换货规定及商品、服务的“三包”规定。遇到侵权问题时,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