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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没有收银员,不用排长队,购物自己扫,扫码就支付。超市的自助结账机省时又便捷,可是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认为可以从中“占便宜”。2022年10月13日,被告人韩某某在荔城区某购物超市拿走标价为179元的全棉精纺单人被套的标签,到自助收银台以179元的价格扫码,购买了标价为1099元的新中式刺绣四件套。初次出手一切顺利,韩某某为自己“占到了便宜”而窃喜不已。2023年1月2日,韩某某继续在荔城区某购物超市拿走标价为299元的苏泊尔电饭煲的标签,后到自助收银台付款以299元的价格扫码,购买了标价为1998元的苏泊尔本釜IH电饭煲。屡次得手的韩某某越发停不下来。据悉,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3月30日,韩某某在莆田两家超市内,利用超市自助收银台无人看管的漏洞,先后6次以使用低价商品标签扫码付款购买高价商品的方式实施盗窃。经查,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126.2元。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126.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韩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主动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预交罚金,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全媒体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傅玮珊 林钟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