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民乐公安收集编辑:民乐公安
9月5日上午,民乐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在自家后院的养殖区内发现一只疑似狍鹿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
接到110指令后,民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得知,其在今自家养殖区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疑似狍鹿,意识到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为保证该野生动物的安全,于是报警请求救助。民警查看后,确认是一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野生动物狍鹿,该狍鹿身体健康、精神状况良好。随后,森警大队民警立即将该野生动物送往民乐西山公园林区内放生。
警方提醒:“三有”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不得私自捕捉、饲养和随意放生,发现野生动物应当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