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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商洛市镇安检察院对一起盗伐林木案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这起案件还得从2022年4月份说起,老王因翻盖房屋需要木料,想起二十多年前其哥(已过世)随手在山沟里种的树苗,已经长成可用之材。老王因腿部残疾,行动不便,便请老陈(知其哥种树地点)帮其砍树,后因缺少资金,翻盖房屋一事便搁置。不久其弟小王因修缮房屋便将闲置木材买了过去,在小王搬运树木过程中被林权所有人老张看见,两人发生争执,后老张报警案发。经鉴定,涉案林木蓄积量为5.03立方米。
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后,了解到老王年事已高,身体残疾且经济条件较差,此次犯罪系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对老王提起公诉虽然是正确的处理方式,但不能起到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考虑到其行动不便,检察机关主动走进当事人家中,聚焦矛盾纠纷,进行深入释法说理,并邀请律师、镇村干部共同参与。现场对老王进行普法教育,阐明盗伐林木行为的违法性,并认真倾听老张诉求。最终,老王表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场向老张赔礼道歉并赔偿,老张对其表示谅解。随后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老王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隆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