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案件当事人为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本报通讯员 田玉宪 摄
近年来,同心县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目标,强化诉源治理,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固树立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的理念,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上门立案更便捷
“真没想到我打了一个电话,你们就上门立案,太感谢了。”9月26日下午,同心县法院诉讼服务窗口干警驱车两个小时为88岁的老人李某办理立案手续,李某表达着感激之情。
9月25日,该院诉讼服务大厅接到李某的电话,称其于2003年再婚,因夫妻二人逐渐年老体衰,且都患有多种疾病,已分居多年。经协商,由各自的儿女照顾各自的晚年生活,现其打算起诉离婚,但年纪较大腿脚不便,无法到法院立案。
考虑到老人已88岁高龄,且居住地距离同心县法院150多公里,出行较为不便,立案庭庭长当即决定启动“绿色通道”,为李某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经过两个小时的奔波,立案庭工作人员来到李某女儿家中,详细了解其诉求、事实及理由。同时,向李某详细讲解了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诉讼风险等相关事项。经工作人员审查,李某的诉讼请求符合立案条件,于是指导其填写立案材料,现场办理立案手续。
快速高效化解纠纷
9月26日上午,同心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2年11月,同心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内果园被大量自来水流入浸泡,工作人员查找原因,发现宁夏水投某公司同心县分公司负责经营、维护、管理的主供水管道破裂,遂联系宁夏水投某公司同心县分公司抢修。此次管道破裂造成同心县某种植专业合作社18亩果园严重受损、土方大量流失、部分果树死亡,且7米过路涵洞下沉损毁,无法淌水。之后,合作社多次找宁夏水投某公司同心县分公司要求赔偿果园损失,但一直未达成赔偿协议。合作社诉至法院,立案庭当即开启涉企“绿色通道”,经征得双方同意,将案件线上分派到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员接收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梳理证据,立案庭指派一名法官参与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以事实为依据陈述利害,为双方当事人算“经济账”,经过约3个小时的“拉锯战”,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下,立案庭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将这起涉企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推动纠纷多元化解
9月27日上午,同心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物业合同纠纷调解室特邀调解员王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一早上努力,同心县安欣物业公司提交的16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中,11件案件当事人当即履行了义务。
自今年7月19日同心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以来,各行业调解室工作成效明显,9月份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01件,其中,婚姻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室化解矛盾纠纷42件,劳动争议纠纷诉调对接室化解矛盾纠纷38件,物业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室化解矛盾纠纷69件,金融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室化解矛盾纠纷52余件,交通事故纠纷诉调对接室化解矛盾纠纷3件,实现解决矛盾纠纷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成立行业诉调对接中心,是构建“法院+”多元解纷工作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是法院和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效举措,也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同心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优势,使诉讼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让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本报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苏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