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国家和省2023年标准对《潍坊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部分服务项目进行了“增”“提”“调”,总共涉及服务事项60个(部分项目同时涉及“增”“提”“调”),占项目总数的66.7%。
新增服务项目2个。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了1个“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本项为国家和省标准新增服务项目,即为农村计划怀孕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目的是为农村妇女享有该项服务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扶残助残服务部分新增了1个“成人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此项参照国家和省表述由旧版标准“低保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项目拆分单列,即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提高服务标准4个。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农村危房改造”4个服务项目。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由710元提高到780元,初中由910元提高到1000元。再比如,“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危房补助由一般不低于0.8万元提高到1.2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由一般不低于1.8万元提高到2.5万元。
扩大服务对象4个。对照国家和省标准,潍坊扩大部分项目服务对象,包括“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就业见习”“城乡医疗救助”4个服务项目。
规范完善55个服务项目的表述。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对孕产妇健康、基本避孕、生育保险等55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进行了规范完善。
调整9个服务项目牵头负责单位。考虑到市直部门参与工作情况,对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9个服务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调整。
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这批90个服务项目尽快落地,确保人民群众可获得、有感受。
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瑗/文
通讯员:李潇 王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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