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是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借口
酒驾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
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案例一
6月5日14时许,苏某驾驶车牌号为鲁VS***8的小型轿车沿八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八马路东外环路口附近时,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坊子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188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后带苏某到医院抽取静脉血。目前该案件已移交交警支队直属侦查大队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苏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6月4日,孙某驾驶号牌为鲁V***EE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仲南路时发生交通事故,寒亭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当事人身上有很重酒气,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带去医院进行抽血查验,经血液检验,酒精含量为115.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孙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
6月4日,王某驾驶鲁N***FZ行驶至潍县路与东外环时,被寒亭交警设卡拦住,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为9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带去医院进行抽血查验,经血液检验,酒精含量为91.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四
近日,安丘交警在辖区彭花路开展巡逻时,对面正常行驶的摩托三轮车发现警车后突然加速行驶,随即巡逻民警喊停该车,上前查看时发现该驾驶员满脸通红,浑身酒气,对其进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124mg/100ml。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驾驶员王某称还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后经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6mg/100ml,属于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近日,安丘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王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V46***8的白色丰田轿车,行驶至安丘市和平路与建安路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对王某进行呼吸式检测仪检测,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104mg/100ml。经查,王某当晚在朋友家吃完饭后,和其他朋友约好到某饭店继续聚会,便自行驾车前往,不想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
后经潍坊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其静脉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王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
6月5日14时50分许,付某驾驶牌号为鲁GF1**23的小型普通客车沿坊子区潍县支路由南向北行驶到长宁街南2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坊子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1mg/100ml, 付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七
5月24日,孙某驾驶号牌为鲁G***9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运河街与幸福路路口时,被寒亭交警设卡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孙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八
6月11日,李某驾驶牌号为鲁V***9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泊南路北海路口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九
6月2日,孙某驾驶号牌为鲁G***3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五岭路东里疃村处时,被寒亭交警设卡拦住,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醉酒驾驶更是触犯刑法
一旦触犯了“酒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来源:潍坊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