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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克拉玛依日报收集编辑:克拉玛依日报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耳熟能详的童谣教育我们要具有‘拾金不昧’的良好品质。作为一名新时代少先队员,我要将雷锋精神传承与弘扬下去。”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第十八小学学生岳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这首歌所传达的拾金不昧精神。
3月4日中午,岳斌在放学回家途中捡到了300元现金,他打算物归原主,但站在路边等了许久都未见失主,就返回学校请班主任闫孟怡把现金交给了警察。
3月4日,第十八小学学生岳斌将300元现金交给了白碱滩区公安分局三环路派出所民警。(图片由白碱滩区公安分局提供)
闫孟怡带着岳斌赶到了市公安局白碱滩区分局三环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称赞说:“拾金不昧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岳斌同学良好品质的具体体现,他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
目前,警方正在调取监控寻找失主。(克拉玛依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哲 实习生 管文会 通讯员 唐宛灵 责任编辑 刘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