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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祥融媒收集编辑:嘉祥融媒
近日,一场特殊的解矫宣告仪式在济宁市传染病医院举行,孟姑集司法所通过“上门服务”的形式,为一名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医院病房办理解矫手续,及时顺利解除矫正。
岳某某因盗窃罪被嘉祥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在嘉祥县看守所服刑期间身体突发疾病,医院诊断为肝占位性病变,原发性肝癌可能、胆囊炎、双肾囊肿等多种疾病,济宁市公安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孟姑集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岳某某能够遵守监管规定,服从管理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于岳某某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也十分重视,与家属、村委一直保持联系,关注其病情进展,在其回家观察期间,到家中走访慰问,鼓励其放宽心态、坚持治疗。在岳某某解除社区矫正的这一天,其尚在济宁市某医院治疗,故无法如期到司法所办理解矫手续,孟姑集司法所当即决定为此名患病住院的矫正对象“上门服务”办理解矫手续。
为保护矫正对象隐私,解矫当日孟姑集司法所所长及一行工作人员特意着便服来到其就医医院病床前,在隔离出来的密闭空间内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期满鉴定及通知书,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办理了解矫手续。同时嘱咐其要安心治疗,遵守法律法规,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
一直以来,孟姑集司法所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社区矫正人性化教育帮扶,在日常管理中关注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身体、生活、工作情况,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并积极给矫正对象生活、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生活,提高刑事执行理念,同时,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感受到政府的关爱和温暖,促其自觉接受改造,安心矫正,争取按期解矫回归社会。(供稿:法治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