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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彬州市人民法院接到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行指挥中心通知,根据法院布控要求,一辆由被执行人所有的五菱牌汽车刚被交警大队扣押,请法院派人接收。接到通知后,彬州法院迅速组织干警奔赴现场,核实车辆信息,并与交警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将被执行人李某亮名下的车辆扣押。
2022年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李某鑫、李某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对两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亮名下有车辆。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亮名下车户进行查封,但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车辆,一直未能实际扣押。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彬州法院向咸阳中院上报了被执行人的车辆信息,公安交警部门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网上布控。(郭冰馨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