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6月12日,云南南涧。两辆小轿车行驶至县城金龙路与博爱路交叉口路段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调查,其中一辆车驾驶人因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辆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速度行驶的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机动车行经未设置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应当注意观察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通过,文明礼让。
— END—
供稿丨杨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