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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博州地区温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米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2021年至2023年,米某在担任博乐市青得里镇顾里木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伪造房屋拆迁资料等非法手段贪污国家征收补偿金25.5778万元;在房屋拆迁征收补偿方面为他人谋利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20万元;并以村委会名义出具房屋虚假证明,滥用职权,使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拆迁征收补偿金,造成国家损失259.41万元,应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合议庭阅卷查证,组织控辩双方就回避、新证据出示、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充分听取意见,确保庭审效率。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全面保障各方诉讼参与的权利。
米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对自己违法行为进行忏悔。
此次公开庭审,使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律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真正起到了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良好教育效果。
(通讯员 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