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大创新,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革新的风向标,也是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者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今年以来,酒泉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以合格证为核心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管理新模式,多措并举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明确主体责任
酒泉市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制定《2023年度酒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酒泉市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细化了县市区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敦促有关县市区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并将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年度考核,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以考核促落实。
营造浓厚氛围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有关部门先后印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手册2000余册,《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摘录6000余份,积极引导企业使用、消费者查验行为,养成企业亮证、消费验证索证习惯,提高合格证辨识度。
让亮证更规范
为稳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酒泉市邀请专家,采取现场教学,互动交流等方式,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使用名录》等,就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样式、开具方法、开证步骤等进行实操演示,做到了现场学、现场开。
同时,全面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化、常态化、多元化开具,实现线上开证、线上查询、线上亮证。主动与生鲜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沟通协作,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在门户网站、APP、小程序、直播平台等农产品营销宣传页上醒目亮证。充分利用云开具、云交易、云展览等方式,推动带证农产品全流程、全场景线上推介。全力推广“阳光农安”智慧监管模式,推进生产标准化、监管智慧化、特征标识化、产品身份化。
形成互动格局
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开展会商、联合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督促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市场经营主体建立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制度;无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不得销售。
通过市场查验和倒逼机制,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追溯体系,形成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市场经营者查验合格证、市民消费者使用合格证的互动格局。
加强监督保安全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开展以来,酒泉市实施“风险管控”机制,建立重点监管名录。
针对部分重点品种和重点主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各级监管员、网格员工作职能,将开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以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等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带证农产品的抽检力度。
对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生产档案和进销货台账不健全的生产经营主体,督促整改。确保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努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酒泉融媒记者 郭 军 通讯员 张延利)
责任编辑: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