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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10月25日,疏附县人民法院塔什米力克人民法庭向塔什米里克乡镇矛盾多元调处化解中心发出诉前调解委托函,委托调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喀什某农机有限公司2021年2月21日与塔什米力克乡某村民祖某某签订买卖合同。喀什某农机有限公司以12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祖某某一台东风牌农用拖拉机,双方约定由祖某某交付60000元首付款,剩余的62000元于2021年12月15日前支付完毕。
两年多以来,祖某某只支付了58000元,剩余4000元一直未支付。故喀什某农机有限公司将祖某某起诉至该乡人民法庭。
“没想到我的诉求这么快得到解决,当天我就拿到了欠款。”喀什某农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说。
塔什米力克乡矛盾多元调处化解中心调解员、司法所长米尔萨力江·麦麦提接到委托后表示:“此种委托形式是矛盾多元调处化解中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的一种常态化方式,可加强乡村、法庭联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
“借助行业组织的力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加大诉前矛盾化解力度,人民法庭引入多家行业组织委派调解,加强诉前分流,完善调解导入机制,选派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基层法庭窗口工作,甄别筛选出适合调解的纠纷;加强释明和诉讼指引,以‘如我在诉’的工作意识,最大限度为当事人经营着想,提供更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多元解纷选择;同时,也加强了诉调衔接,对于调解不成功案件在规定期限内转入诉讼程序,避免纠纷久拖不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塔什米力克乡人民法庭庭长努尔麦麦提·艾则孜说道。
通讯员 乔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