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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6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公共图书馆依法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开放时间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自治区规定节假日应当安排开放时间。鼓励公共图书馆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6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公共图书馆依法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开放时间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公共图书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自治区规定节假日应当安排开放时间。鼓励公共图书馆实行错时开放、延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