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近日,嘉峪关市安委会专门印发通知,加强全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监管,构建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危险性和危害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本辖区、本领域、本企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产业分布、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现状,全面研判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生产、加工、使用、经营等环节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持续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领域的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住建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和依法经批准的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依法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楼板、梁、柱、屋架等建筑构件耐火等级及夹芯材料耐火性能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不予许可。要依法督促外墙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鼓励、引导外墙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和材料性质指标,淘汰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严禁生产、销售、使用易燃外墙保温材料。
《通知》要求,要推动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要对全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群租房,以集中整治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为芯材搭建的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外墙保温材料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外墙保温材料的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本行业、本领域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更换。要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群等平台播(刊)发消防安全提示和典型火灾事故案例,积极宣传使用达不到耐火等级的外墙保温材料的火灾危险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