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泉市坚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公办养老机构提升示范引领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全面发展,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至今年9月底,酒泉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19.3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8.40%;80周岁及以上人口2.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1.8%;失能老年人2.9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4.9%;低收入老年人2.8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4.7%;特困供养人员2440人,城乡低保对象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9万人。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酒泉市从政策上予以支持,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在投融资、土地供给、人才培养等方面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等制度。目前,全市有养老服务机构359个,以社区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提供日间照料、上门照护等养老服务的设施和场所305个,县级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街道(乡镇)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32.9%,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73.3%。
酒泉市坚持把家庭养老作为养老的主体形式,构建符合新时代家庭特征的居家养老模式。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市县全部建成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采取委托专业组织运作、公开招标等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吸引30余家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加盟,聘用专业服务人员470多名。积极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筹资610万元,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552户。开展老旧住宅小区适老化改造,累计安装电梯170部,财政补助资金5100万元。
全面布局社区养老模式,累计投资1.27亿元,建成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8个、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238个,乡镇老年人活动中心18个,城乡覆盖率分别为100%和54%。健全助餐服务网络,7个县市区均开展为老助餐服务,设置助老餐厅26个、助餐点60个,开展助餐服务4.4万人次。
进一步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养老服务业发展,明确公益性养老的基础地位、普惠性养老的主体地位和市场化养老的补充地位,形成错位发展、互补发展、联动发展格局。兜底保障方面,全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省定指导标准高3000元和1500元,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普惠服务方面,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价格水平的监测分析。市场化养老方面,引进甘肃万城等知名养老连锁品牌企业运营本地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不同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共有床位3002张,入住老年人1919人,入住率64%。
酒泉市累计实施“百院万床”改造提升项目、农村敬老院维修改造工程、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4个,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县2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3个。筹资1700多万元,重点抓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居住环境等配套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制度,全市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老年人的身心安全得到保障。(酒泉融媒记者 马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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