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风吴忠” 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吴忠市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三个办法”,领导班子带头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末位表态等制度。市委主要负责人围绕思想认识、工作责任、廉洁自律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全覆盖对班子成员、新提拔及重用市管干部、重点岗位“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发挥管党治党“头雁”作用,示范带动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请示报告制度。
市纪委监委坚持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履职清单》,对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纪检机关(机构)及其负责人58项履职事项进行“清单式”监督,推动“两个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建立述职评议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召开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市委常委逐一点评,并进行民主测评,反馈评议意见28条、提出整改要求20条,对照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向市级领导反馈通报“4+1”机制和集中约谈机制,针对六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集中约谈各部门(单位)“一把手”27人,督促整改问题700余个,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把手’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岗位关键,‘一把手’违纪违法,会给单位的政治生态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吴忠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持续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2022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市县两级部门(单位)“一把手”26人,不断强化震慑、传导压力。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监督作用,采取参加或列席党组(党委)会议等方式,贴身监督各部门(单位)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反馈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1个,督促有关单位修订完善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及决策程序、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从源头规范权力运行。
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还分批次组织在职厅级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乡村振兴、教育、粮食购销、国有企业等关键领域主要负责人到吴忠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同时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法庭庭审、发送节前廉政提醒短信、排查廉洁从政风险点、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廉政教育,增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想腐”的自觉,引导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带头廉洁自律、担当作为。(吴忠市纪委监委 闵 鑫 吴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