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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宪法宣誓组织办法》,4月23日上午,滕州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靖波监誓并讲话,新任命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新任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靖波为新任命的检察委员会委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参加活动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坚定的誓言,回荡宣誓仪式现场。
仪式结束后,靖波在讲话中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以此次宪法宣誓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五个过硬”政治要求,誓做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合格的领导干部、合格的共产党员。
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鲁大同主持。
来源:滕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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