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淄博11月4日讯(通讯员 李雷 高文萍)供暖季即将来临,煤炭市场进入购销旺季,为保障群众安全用煤、温暖过冬,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煤炭管理专项行动,落实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大会会议精神,做好煤炭巡查督导和清洁煤炭推广等工作,助力“蓝天保卫战”。
狠抓散煤监督巡查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部门巡查、发现通报、镇办清理取缔的工作模式,常态化做好散煤监督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登记备案散煤销售点40处,我局持续强化监督巡查环节,确保每月全面巡查1次,对发现的散煤销售点,拍照留,存做好台账管理,及时通知镇办进行取缔清理。对易反弹的散煤点列入重点监督巡查任务,每周一巡查,及时掌握散煤存量动态。截至目前,共组织监督巡查32次,出动人员84次,书面通报镇办27次,配合镇办联合执法1次,各镇办共取缔散煤点69处次。
加大清洁取暖推广
按照市县统一安排,在全县集中供暖以及气代煤、生物质颗粒等清洁能源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煤炭。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散煤清洁化治理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针对我县清洁取暖实际,制定印发《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县民用清洁煤炭代使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层层抓落实,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生物质清洁取暖推广。
精准监管“不放松”
做好燃煤企业常规煤质抽检和储煤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涉煤企业煤质达标、安全可靠。对检测出使用不合格燃煤企业责令改正,并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力争将企业用煤管控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截至目前,共组织抽检2批次,抽查燃煤企业煤样24份,煤炭质量得到基本保障,同时对2家储煤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共计7次,重点检查企业防尘、喷淋、围挡和排水设施的完善和运行情况。
下一步,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继续锚定“三提三争”要求,聚焦“效率提升年”目标,加强散煤监督巡查,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炭管理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助力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