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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青岛融媒收集编辑:齐鲁晚报青岛融媒
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林宁宁
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
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明显提高
自觉参与并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
明显增多
近日
城阳警民携手成功救助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鸟
“警察同志,我在徐家屋子村旁的泥地里发现了一只鸟,它的翅膀好像受了伤,飞不起来,长得很像猫头鹰,是不是属于国家保护动物呀?”2023年6月15日下午,城阳公安分局棘洪滩派出所接到魏女士急匆匆报警。巡逻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魏女士已经将捡到的这只小鸟妥善安置在了一个干净的笼子中,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处警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城阳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经过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仔细辨认后,确认该动物系红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对这只红隼幼鸟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它有一只翅膀折断,初步判断是从高处坠落导致的翅膀骨折,失去飞行能力,尚不具备独立的觅食能力。民警将红隼幼鸟放置在温度和湿度适宜、干净的地方进行保护安置,给它喂食生肉和水,待该红隼幼鸟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其放归大自然。相信不久这只红隼就会恢复健康,重新回归天空。
小科普:红隼(sun)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雄鸟头顶、头侧、后颈、颈侧蓝灰色,具纤细的黑色羽干纹;雌鸟上体棕红色,头顶至后颈以及颈侧具粗著的黑褐色羽干纹,尾亦为棕红色。大多栖息在山地森林、低山丘陵和旷野,以鼠、蛙、蛇等为主要食物来源;北部种群属夏候鸟,每年春季3-4月份陆续迁到北方繁殖地。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拨打110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进行处置,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