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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往往总有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也无论交警蜀黍如何再三强调
却依旧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案例一
2023年2月5日,驾驶人潘某某驾驶云L9***2号小型面包车沿小三家公路由东向西行驶,19时30分,车辆行驶至小三家公路0公里100米处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仓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潘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3年2月8日,驾驶人杨某某驾驶云LH***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小三家公路由北向南行驶,15时00分许,车辆行驶至小三家公路0公里100米处时,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且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巍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仓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依法对杨某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处以罚款55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0分。
交警温馨提示: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者大多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切不可心存侥幸,自觉抵制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树立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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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巍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