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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联合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前往社区矫正对象所在企业走访调研,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常经营活动“解袱”。
该院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往返外地或跨区域从事经营等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并向其宣传社区矫正期间申请外出和跨区域的法律政策规定,为他们赴异地“请假难”提供便利。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涉民营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督促社区矫正机构要杜绝正常性外出经营活动审批难、流程多等问题,采用“简化审批、强化管理、优化监督”的方式,依法及时高效地批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6人次。 (全媒体记者 蔡玲 通讯员 林茂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