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在第七个“中国器官捐献日”到来之际,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行中国器官捐献日活动。今年的主题是“目有繁星,沐光而行”。参与本次活动的嘉宾有河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姚玉祥主任、郑大一附院张水军教授,以及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肝移植科郭文治主任、心脏移植张新主任、肺脏移植科丁政医师等代表。同时,也有捐献者家属、移植受者、器官捐献志愿者和门诊就医群众等出席了此次活动。
65岁的靳阿姨:“7岁”生日快乐
靳虹是一名65岁的肝移植受者。她于2016年6月30日在郑大一附院接受了肝移植手术,如今她即将庆祝“7岁”生日。
肝移植手术结束后,靳阿姨特别想当面对捐献者家属表达感激。但由于器官捐献的双盲原则,靳阿姨并不知道捐献者和家属的信息。“这种感谢虽然没有办法亲口告诉他们,但是每到‘生日’,每当我回忆起自己新生的那天,我都会把这份感触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这是我们和捐献者的一种缘分,我们的平安健康,就是对捐献者最好的回报”。
因为感恩,所以珍惜。“我始终听从主任医生的建议,按时服药、进行物理疗法、咳嗽、吹气球(每天100个)以及下床活动等锻炼。不到一周时间,我的指标全部恢复正常。”靳阿姨表示在病房康复期间,郭文治医生带领团队每天早晚来查房,大家无微不至的呵护也给了她最大的底气。
父亲的器官在别人身体里跳动
郭伟鹏今年30岁,是一位器官捐献者家属。他的父亲因突发脑干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病情危重,第二天即告病危。起初,他和母亲不想放弃对父亲的救治,但经过积极的抢救,父亲的病情仍发展到了脑死亡状态。这时,郭伟鹏和母亲经过一番心理斗争后下定了决心,要通过器官捐献的方式把父亲的生命继续延续下去。“一想到父亲的器官仍在别人的身体里继续跳动,我就觉得父亲还在我身边”。郭伟鹏表示:“在现场看到许多已经接受移植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受者都很健康,我感到非常欣慰。每当看到他们,就像看到了父亲。”
受父亲器官捐献的启发,郭伟鹏也成为了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他说:“希望有更多的生命可以延续。”
“总体来说,移植手术是安全的,技术也非常成熟。医院会严格评估捐献者器官的功能,以确保符合移植的要求。”器官移植中心副主任、肝移植科郭文治主任表示:器官捐献必须遵从自愿、无偿和双盲的三项基本原则。
郭文治主任说:“器官捐献是一种大爱的传递,是生命的延续。我希望社会对待器官捐献能更加包容,希望更多人能够参与到这项公益事业中,为终末期患者带来重生的希望。”
器官捐献小贴士:
捐献意愿是否可以改变?
回答:捐献意愿首先由本人表达并登记,如果是在生前,随时可以改变你的意愿;如果是在生后,由家人共同决定,同样可以随时改变意愿。
如果家人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器官捐献?
回答:我国目前的移植条例规定,捐献者的父母、配偶和成年子女必须共同同意才能进行器官捐献。
签署同意后,医护人员会放弃救治吗?
回答: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职责,无论是否有签署器官捐献意愿,医护人员都会尽力救治。只有当病情进入不可逆转或无法挽救的阶段,在医生明确诊断患者死亡并按相关程序征求家属意见后,才会实施器官捐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