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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沙时报收集编辑:星沙时报
星沙时报讯(记者 张译尹 王璠 通讯员 韦峰)“十年禁渔是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方式进行捕捞,会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查处了由电鱼事件引出的两起案件。
“我先是听见关闸的警报声响,然后就看见河里有人进行电鱼作业。”近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春华行政执法队接群众投诉举报,称长沙县捞刀河太阳滩河段有人拉闸断流,伙同他人进行电鱼。执法人员迅速前往开展调查。
挨家挨户走访、询问调查、搜集证据……执法人员查实了当日水闸关闭的情况,并根据水闸管理所的值班记录,找到了当日的夜班人员祖某。
“根据监控记录,你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关闭河坝8号和9号的水闸阀门。”在完整的证据面前,祖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供出了其电鱼的同伙曹某和胡某。
原来事发当天,祖某三人串通一气进行电鱼作业。凌晨2时,祖某关闭了该拦河坝8号和9号的水闸闸门,致使太阳滩段水位下降至1米以下。2时50分,曹某和胡某携带电鱼工具至河坝水闸下游100米处开始电鱼,并于20分钟后停止。
执法人员介绍,此案中,当事人曹某和胡某使用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祖某作为水闸管理人员,本身职责是维护水利设施安全运行,却利用其岗位特殊性为电鱼提供便利条件,其擅自操作水闸、启闭机等设备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据悉,这是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查处的首例“擅自操作水闸、启闭机等设备案”。目前,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对该事件的相关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大家,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涉嫌违法,切勿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