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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6月21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志军为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陆 梅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唐新春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白桂刚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李 鸿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郭 杉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 伦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李明金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石 学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 忙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黄天文为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江 屹的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唐新春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白桂刚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彭 浩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李 鸿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 锦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来源:黔南日报社融媒体采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