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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揭阳收集编辑:平安揭阳
揭阳公安始终对盗窃、诈骗等民生案件保持“零容忍”,持续精准打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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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19时许,邹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榕城榕东街道某商场门前的一辆摩托车被盗。接报后,榕东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对现场及周边进行排查走访,迅速锁定嫌疑人。10月8日,民警在仙桥街道将盗窃嫌疑人黄某抓获,并循线抓获收购被盗摩托车违法人员林某。
经查,10月3日17时许,嫌疑人黄某在榕东街道某商场内游玩时,拾到一把摩托车钥匙,遂拿钥匙到商场外停车区域,通过摩托车报警遥控器找到钥匙所属摩托车,并将摩托车盗走,后以1700元的价格卖给林某。
目前,违法人员黄某、林某已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①
要加强车辆防盗意识,停放车辆时一定要记得锁车,保管好车上私人物品,检查车钥匙是否随身携带,并将车辆停放至视频监控区域或有人看管的场所;如遇车辆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此外,如发现有人销售来历不明的车辆,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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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揭西县公安局塔头派出所根据线索,抓获一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朱某。
经审讯,朱某交代了,6月26日其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将该卡出借他人从事违法活动,非法获利1000元的犯罪事实。经查,朱某名下银行卡出借期间,资金流水中3万元涉及1宗电信诈骗案件。
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②
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一旦丢失立即挂失。不要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微信以及支付宝等供他人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