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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刘柯妍
3月13日上午,榆树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市区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到榆树公园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周边商户讲解经营者的主要任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醒经营者要依法经营;为过往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途径,并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
此次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