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围绕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法治需求,建立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行政执法对接机制,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以刑事检察震慑涉海洋渔业刑事犯罪
为了守护海洋渔业资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海洋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全方位开展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办理入海河流污染、非法捕捞、非法开采海砂等涉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22件69人,建立相关工作机制3项;围绕燕尾港海域保护重点区域,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履职整治非法捕捞、私设排污口、三无船舶治理等问题,帮助发现海洋环境治理中的工作盲区,以实际行动推动海洋生态环境共建共护。
在办理涉海洋渔业资源保护相关案件过程中,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强化与海警机构、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加强海上刑事案件办理、诉源治理和涉海洋公益诉讼等工作的开展,共同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灌云海区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以公益诉讼检察深度参与海洋资源整治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渔政、公安等部门在灌云县燕尾港海域集中开展海上“清网行动”,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切断伏休偷捕产业链,持续深化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依托公益民生网格和两法衔接两大平台,充分发挥手机“随手拍”“公益眼”等作用,为公益民生工作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先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 件。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与行政机关就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促使行政机关及时督促涉案人员采取整改措施,与行政机关一道筑起守护海洋渔业资源的防护网。
近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会签《关于建立海洋渔业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及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就明确重点领域、职责分工、案件会商、同堂培训等八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就落实检察建议、信息共享、提起公益诉讼、宣传等方面予以规定,共同凝聚渔业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以检察建议精准疏堵海洋资源整治漏
在海洋渔业检察中强化从源头防污护源,定期分析执法形势,推动完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保护。对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非法捕捞等破坏海洋渔业资源问题,分别发出3份海洋渔业保护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张某违反伏季休渔相关规定,多次驾驶船只从燕尾港镇港口出海至开山岛附近海域,在黄海海域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地笼网非法捕捞梭子蟹,灌云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在燕尾港镇渔港码头公开庭审,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两个月,同时判定被告支付渔业资源损失费共计22110元。该案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新闻记者等旁听庭审,充分发挥了以案释法的作用,提升了周边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到燕尾港渔业码头开展保护海洋生态普法活动,向休渔期间的渔民散发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教育引导渔民依法生产,同时解答休渔禁渔以及出海打工者自身权益保护等法律问题。针对在禁渔期出海非法捕捞的嫌疑人驾驶的船只多为三无船舶。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对“三无船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来源:灌云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